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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道歉拒绝召回 |
索尼道歉拒绝召回称不影响消费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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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消息,12月16日晚,索尼(中国)有限公司总部终于接受了央视记者的专访,这也是索尼数码相机事件发生之后,索尼(中国)有限公司总部首次公开面对媒体。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传媒·公共关系部部长李曦通过央视正式就此事向中国消费者道歉。
据悉,浙江省工商局正在全省范围内清查核实6款不合格索尼数码相机具体的数量,并且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下一步将根据销售金额对经销商依法进行查处。
索尼承认产品质量不合格
此前,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在12月15日发布的第二份公开声明中称,“索尼中国充分尊重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目前的检测结果以及浙江省工商局的相关措施”;“本着对各相关部门的高度尊重以及对广大用户高度负责的态度,先暂时停止6个型号的数码相机的销售。对于此前购买了以上6个型号数码相机产品的用户,将继续遵照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对于5日的声明,浙江省消费者保护协会认为,索尼公司虽然第一次委婉地公开承认了产品不合格的事实,并表示要暂停销售相关产品,但是对于已经购买了不合格数码相机的消费者,却没有拿出具体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也没有表示要主动召回。
在浙江省,这6款相机就已经售出了多达1.9万多台。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副秘书长叶元春认为,任何一家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应该维护自己的品牌与信誉,当出现问题时,首先应该在第一时间对消费者做出一个姿态,第二应该马上跟进一个具体的处理方案。
索尼不召回的理由:不影响消费者的健康
李曦同时坚持认为,虽然索尼数码相机被判定为不合格,但是并不会对消费者的使用造成影响。
对于消费者提出要求索尼公司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的呼声,李曦表示,索尼(中国)公司目前还没有召回6款不合格产品。李曦说,根据我们的理解,召回指的是与消费者生命安全有直接关系的事情,因为它影响到了用户的生命安全或健康安全,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一些跟这样情况相关的产品有一些召回制度,但是跟生命安全或者是身体健康没有关系的领域的话,本身就不应该应用召回这样一个字眼。
浙江省工商局指出,目前我国还没有数码相机产品召回的相关法律制度,所以无法强制要求生产厂家召回不合格产品。但是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目前,对于在中国市场出现的数码相机不合格事件,日本索尼公司总部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表态。
索尼总部:无整机检测标准
针对索尼公司6个型号的数码相机在中国被检测出有多项技术指标不合格的问题,记者与日本东京的索尼公司总部取得联系,据介绍,这6个型号的数码相机在日本也有销售,不过已经是相对旧一点的机型,但在一些电器店里仍然能够买到,对方强调,这些相机与在中国生产的相机生产标准是完全一样的,而在检测方面,是依据索尼公司内部对数码相机各构成部分的检测标准来分别进行的,并没有一个针对整机的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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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19 |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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